第1条 | 站方的所有使用者与管理者的所有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则,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与本规则相抵触。 |
第2条 | 禁止发布主题过于简单、无实质内容、使用哗众取宠标题的 |
第3条 | 禁止发布符合灌水规则的主题和回复(点我查看灌水定义) |
第4条 | 禁止发布非必须管理阅读的高权限(只能管理阅读)主题 |
第5条 | 禁止发布封装的操作系统镜像、PE系统和U盘装系统类软件 |
第6条 | 禁止发布所有手机短信轰炸、呼死你、改号软件等相似的攻击工具 |
第7条 | 禁止发帖或者回复中添加干扰帖子阅读的内容,如各种异常代码和在帖子中添加不可见声音等! |
第8条 | 禁止私服服务端等相关工具 |
第9条 | 禁止以任何名义开帖召集、建立团体或者群的,如:“召集中关村地区的”,“东北人的请进”, |
第10条 | 批评性内容或评语必须给出详细理由,否则将视为诽谤 |
第11条 | 鼓励会员多发布原创帖 |
| 1) 对于原创贴将予以加分鼓励,可在三日内本版置顶,显示高亮。 |
| 2) 对于伪原创将作出取消在原创区发帖资格以及更严厉的处分。 |
第12条 | 禁止非原创作品使用“隐藏回复”功能和“出售附件”等功能 |
第13条 | 禁止使用图片“隐藏回复”“管理加分”等伪装显示和刮刮卡等 |
第14条 | 禁止在标题以及内容添加误导性词汇 例如 精华、精品等 |
第15条 | 禁止诱导会员或强制要求会员加分等不正当方式来获取积分 |
第16条 | 允许刷屏,但内容要有意义,不可脱离主题帖(灌水帖除外) |
第17条 | 允许同一主题多次回复可以连楼(三次以内),但要符合主题(灌水帖除外) |
第18条 | 禁止发布含有病毒链接或恶意代码的帖子 |
第19条 | 禁止发布广告贴(标准见附2) |
第1条 | 禁止发布暴力、恐怖、血腥、反复贴过很多次、引起人视觉反感的图片 |
第20条 | 禁止发布违反国家和谐的内容,如各种翻墙软件、翻墙方法、VPN和免流等 |
第21条 | 禁止自己开贴或在他人发表的主题中进行版聊,针对某一事件、问题反复开贴 |
第22条 | 禁止与主题明显不符的回复、仅使用表情、数字、字母、引用等无意义的回复 |
第23条 | 禁止出售交易站点账号和站点附件等资源 |
第24条 | 禁止将他人出售中的、加权限限制的、回帖可见的内容或者附件直接共享出来,损坏作者利益的行为 |
第25条 | 禁止发布求师父帖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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